2007年5月4日星期五

做饭

  
  个头还没有砧板高时(农村的砧板一般垫到固定的高度,离地约有一米),我便踩着小板凳开始揉面切菜了。那时父母常要远行谋生,一去,短则三五天,长则十来天。期间,弟弟的饮食起居,一切均由我照顾。除非我踩着板凳都够不着缸里的水的时候,才会请邻居帮忙,其它,均可自己应付。有一次,水用到差不多了,我实在是不想向邻居大婶开口求援,便脚尖离地,来了个鹞子翻身,想从缸底弄一瓢出来。结果用力过猛,一头栽进去了。幸亏弟弟鬼哭狼嚎嗓门大,倪婶听到声音跑得快,要不我可真要“出师未捷身先死”——壮烈地牺牲在水缸里了。
  
  因了这番锻炼,我在做饭(炒菜)方面可谓是十八搬武艺,样样俱全。尚记得,念小学三年纪时,有次闯了祸,老爸大怒,周日一大早,锁了菜、面,关了书房,驾着毛驴车,带着老妈、弟弟,去十里地外的农场摘瓜去了,独留下一个空空的厨房给我。我倒也不急,睡到日上三杆,扛只小铁锹,跑到地里挖了几只土豆,回厨房,洗了,切成片,油炸了吃。下午,从鸡窝里收回来四个蛋,炒了,美餐一顿。繁星万点时分,老爸老妈回来了,一看,家里不见我,都快急疯了。而其时,我正在打麦场上的麦草剁里,翘着二郎腿,呼呼大睡呢。
  
  后来外出读书,打工,因条件所限,无处施展才华。在宿舍,偶尔买包方便面,至多也是在开水中煮一煮,便呼噜噜,连汤带水,一起下肚了。我满腹的美味食谱,从此彻底压了箱子底。
  
  不觉,到了谈恋爱年龄。现在的好男人,当然是既能出得厅堂,又能入得厨房才行。想我童子功过硬,炒个菜,还不简单。于是,自告奋勇,主动提出,要给初见面的小媳妇露一手。不料多年不操练,手有点生,抓调料的时候,难免有点出入。待到菜上桌,一动筷子,才知道,“把卖盐的打死了”。最后还是当时的小恋人——现在的小媳妇亲自动手,在水中淘了一淘,才勉强对付,咽下了肚。
  
  从此,小媳妇怕了我,再也不肯让我动一菜一羹。我也正好乐得顺水推舟,彻底变成了做饭白痴。如此逍遥日子,不觉便已五年。去年,新房入住,接父母来小住。下班回来,我像往常一样,往沙发上一坐,翘起二郎腿,开口便嚷“肚饿”。老妈诧异,说:“你小时候便炒得一手好菜,怎么现在……”我向老妈拼命挤眉弄眼,打岔道:“媳妇啊,老妈夸你的鲫鱼汤很美味,今天多炖一点!”

  2007-5-4

1 条评论:

  1. 哈哈!
    “出师未捷身先死”——壮烈地牺牲在水缸里
    “把卖盐的打死了。”有趣!想象下当时的场面一定笑死人!哈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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